HOME > 專欄著作

設計作品
專欄
改革是一條漫長、並且要堅持到底的路

 徐岩奇建築師2013/08/20

 

最近在高鐵上巧遇年輕建築人曾柏庭,對我說:建改社做的事很重要!年輕人彷徨、建築界上空烏雲籠罩也不是最近才發生,只是最近好像更嚴重了,業界發出聲音:退出公共工程,來自於潘冀建築師的嚴肅決定,此事非同小可。因為早在多年前建改社投入修法,並發出警訊,提醒公共工程制度問題的嚴重性,但是多數人置身事外;如今參與競賽拿到比圖,通常只高興一天,接下來是面對不斷的合約折磨。年輕人滿身是傷,大事務所也陷入泥沼拔不出來;如今面對的是如何退場的問題,早知道……。牽扯建築界產、官、學之間的鴻溝,造成問題錯綜複雜。 

採購法頒訂至今,關鍵危機發生在2006年的鳳山國中事件,當時候教育部政次范巽綠、政務委員林盛豐(推動新校園運動、工程最有利標),後繼工程會副主委陳柏森(推動公平合約),營建署長林欽榮(整頓營建署)陸續離開政府後,建築界在中央開始找不到對話的人,環境急轉直下。到最近台中市政府用異質最低標徵選設計,引起建築界極大的憤怒,無力感的氣氛彌漫著。雖然如此,陳邁先生不時打氣「改革是一條漫長的路,我們一定要堅持下去」。筆者剛好見證這段歷史、參與當中,建改社成立在這背景下,透過合作力挽狂瀾! 

建築系老師也發現危機侵蝕了建築教育:學生的出路。然而學界與實務界鴻溝何其大,其中最大關鍵在多數學者未參與實務,等同醫學院老師不在醫院執業開刀,不知痛在哪裡,雖然對改革訴求同情,但也置身事外!我們常常感嘆公務機關被土木界把持著難做事,但不少執業障礙卻來自於學界「半桶水」現象,充斥在各種審查場合、法規制定。如果學者也執業,必定有助於消彌落差,這是普遍的共識,因此,建築系老師為何不聯合推動改革,要求教育部修改法令,讓專任老師可以執業? 

改善建築環境,還是得從從自己建築圈開始。實務界也極需要學者站出來說話,因為學者的超然立場,對政府制定政策有影響力!以下這篇文章完成於200712月,記錄著當時筆者個人的觀點,部分時空背景已經改變,有些問題已經不存在了,但有些沈痾還是橫擺在面前: 

相對論建築,跨越彼此鴻溝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想談談跨越鴻溝這個主題,因為很少領域像建築界分歧這麼大。建築學界、行政界、實務界之間彷彿存在著鴻溝,缺乏溝通、彼此不信任,造成建築進步的障礙。從建築是甚麼?大家就存在著極大觀念的歧異,更何況將建築實踐出來的過程,需要一群人的合作;對於兩人三腳互相牽絆的情況,大家只能私底下發牢騷,對改善問題並沒有幫助。請容許我開誠佈公,拿到台面上來討論! 

從實務界執業發生困境開始,到今日建築系老師們發現危機非同小可,因為這些問題也侵蝕了建築教育,憂慮的氛圍蔓延,前所未有。事實上從民進黨執政時,部份行政界已經關心這些問題,並且與建改社合作,試圖力挽狂瀾,但往往時間都不站在我們這一邊,以至於進步緩慢。建改社全面關心建築教育、考試、執業的問題,彼此無法切割。然而鴻溝何其大!部份原因來自彼此心結、陌生、還有最困難挑戰的私心作祟;為了下一代,還是需要耐心把這些看似的死結,慢慢逐一打開。改善建築環境,還是得從從我們自己建築圈開始。 

建築師身份的認知

建築師是一個偉大的行業,可以是國家英雄像柯比意,可以是被崇拜的明星。這是個會不自主叫人尊敬的身份,儘管一般人聯想到建築師,只是很會賺錢,很少行業像建築師這般受到誤解。建築在東方發展晚於西方,畢竟東方向西方學習,即使先進的日本建築師一路走來亦是坎坷,台灣建築學習更為不易。我們對到國際競爭,與國際接軌有無限期待,但前方的障礙,各個彷彿是巨人,比如採購法、技術規則,及公會內部矛盾與錯亂等,都造成創作過程極大耗損。 

首先,建築師身分認知的錯亂,影響深遠。在台灣建築師到底是工程師、建商、賣建材、營造商?叫建築師是起厝、繪圖的,形象落差極大,老百姓分不清楚建築投資公會與建築師公會的差別。建築師無所不能的執業範圍,導致形象模糊,反而設計創作的特質弱化了。這矛盾,就在技師要求修改建築法第十三條,爭取建築設計監造權達到高峰。到底建築師與其它技師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?若只是把建築物蓋得更堅固,技師豈不更擅長,那為何技師不能作建築設計? 

建築師公會爭取行動不便勘驗、消防公安檢查、室內裝修審查權、結構安全鑑定…….等,反而設計的本業形象漸漸模糊。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,就是公會有個「台灣建築獎」,這個自己頒了幾十年,被公認為最高的榮譽,大可以用來幫助社會認識建築師,不同於土木結構技師,但公會自己也不重視。建築師難怪會讓人認為可取而代之。與技師們的衝突中,逼得建築師不得不認識自己,看來沒什麼不好! 

建築師是藝術家,從事大地上的藝術創作,這好比雕塑家的身分,用的素材是鋼筋混凝土等。建築不同於其他藝術的地方,在於建築必須同時滿足堅固、實用、美觀的要求,缺一不可,這是「建築十書」所提,兩千年來未曾動搖的本質,其中美觀說明建築藝術的本質。因此,即使建築物蓋得很堅固、實用,但不美觀,既不能引起認同,有時反而是災難;美觀但不實用、堅固也不行;建築物優雅的呈現,堅固與實用才顯得有意義。其中美觀的意涵最為抽象,既不容易討論,就變得最容易混淆;如果環境出現無數醜陋的建築,沒有人去質疑,建築師藝術家的角色就被遺忘了。 

藝術創作無法量化,既不能套公式也沒有標準答案,永遠在挑戰權威,與工程的觀點有極大的差別。工程師的特質就是精於計算,及量化的思維;建築師的本質是藝術家,不同於工程師;建築設計的好壞無法量化,沒有符合十項標準便能是好設計的說法。類似綠建築政策採用量化模式,要建築師去承擔計算的工作,就註定與建築師的思維產生衝突。 

藝術創作的轄制

有趣的一個經驗,有次我在金門旅行,看到一棟很醜的建築物時很想批評,卻看見牆面掛著"綠建築標章",突然之間又不知如何評論;不禁想到當綠建築彷彿是標準答案時,但若出現「綠建築如果很醜怎麼辦」的疑問?或者不需要庸人自擾!反正台灣不缺很醜的建築物,美醜早已不重要? 

目前綠建築政策所見政策瑕疵如︰部份法令限制了「創意」,例如玻璃是表現空間的重要元素,玻璃使用並不是罪惡,而是如果產生耗能才是;「綠建築不會比較貴」的口號過於簡化,造成不少誤解;缺乏配套的政策產生傷害,包括沒有增加的費用,又要建築師自己去面對計算工作的痛苦。無限上綱的政令宣導造成誤導競圖模式,逼建築師用量化指標的模式以贏得競圖。綠建築政策如何與美學觀點相容?如果量化的政策繼續執行,如何與建築師的思維共同合作? 讓這樣的心結持續惡化,就是害了綠建築政策的永續執行! 

技術規則發展至今,建築物的結構安全、防火、消防的安全係數無限提高,變成全世界最嚴苛的一本法令,已經讓設計創意受到傷害。類似鋼筋量比日本多了1/3的設計、木構造推廣處處受限、浪費的消防設施,這些才是最違反綠建築政策的,也不見得中央有能力整合。 

目前政府的認知建築就是工程,所以政府組織只有營建署、工程會;在上位者並不清楚工程技術是為藝術創作而存在的。政府認知工程可以解決一切的問題,堅固的工程是政府唯一的責任。因此台灣環境就是美麗不起來,都市之中除了醜陋的建築,也有一堆醜陋的橋梁基礎設施。 

具體衝突也發生在變更設計的認知,工程背景的人很難理解,並且習慣以弊端懷疑之。當空間逐漸成型時,建築師到現場做變更設計是必要的,就像畫家最後的潤飾,微調可以讓空間效果更加理想,這些全是藝術創作必要的過程。建築師功力往往顯現在這最後的潤飾,差一點就差很多,這是設計圖無法達成的。機關追究變更設計的責任,是對設計行為不了解。 

藝術與工程觀點衝突的現象還真不少,例如近來建築系聘了一堆博士專任老師,或老師們為了升等去修博士班。博士課程與創作多沒有關係,既對建築設計提升沒有幫助,為何需要一窩蜂去讀博士?這些學習又多偏結構、環控、設備等工程知識,建築系的發展方向得好好想清楚! 

一個發生在公共藝術執行的笑話:有一名畫家與機關簽訂「採購契約」,契約上標註政府向這位畫家採購一幅100X200cm(舉例)的畫;驗收時主計、驗收官要丈量這幅畫的尺寸,結果框符合尺寸,但框拆下來的畫少了2公分,機關要扣款才願意驗收,這位畫家為了快快完成驗收,只好委屈被扣數萬元結案。這個案例把工程觀點不當介入藝術領域的過程,發揮到極點。 

建築教育的象牙塔現象

建築需要學界維持著理想性,繼續扮演批判督促實務界的角色。然而,台灣限制建築系專任老師不能執業,不能透過作品說話,就好比限制醫學院老師不可在醫院開刀。在大陸建築系老師剛好相反,老師忙著接業務,出現學生找不到老師的問題;這兩者之間的平衡點就可能是答案。設計就是透過不斷做、反省後再進步的過程!不然老師如何教設計? 

世界各地建築執業環境都有其特殊性,台灣執業界的載浮現象也影響了建築教育;若教育想切割與在地執業接軌,其目標更顯得無所適從。建築不能沒有遠大的夢想,且在全球化、網路媒體的推波下,這種急迫感不去面對都不行。建築明星化現象,流行風潮更牽引著設計教育的方向;方法論、數位工具操作的方法,與過去我們所受的教育模式不一樣。建築系不再重視建築圖學訓練?導致這些畢業生到事務所適應不良。建築教育從未如此徬徨的一段時期! 

我們多把在西方所受的碩士教育,直接套用在大學教育。建築古典的定義,並沒有因為數位時代而改變,就是 Vitruvius 在建築十書所定義的建築是所有技術的總和,必須滿足堅固(Firmness)、實用(Commodity)、美觀(Delight) 的要求。所以只做裝置藝術的設計訓練,或只是型式操作,不過是建築的一部份,並不能稱為建築。這些學生畢業未來只能做做室內設計、影像設計?那又怎麼能稱為建築系? 

社會對成大建築系都有特殊的期待,因為學生最優秀。但成大建築系每一門課都很重的課程設計,看似每一門課都很重要,造成學生投入在做設計的時間太少,造成設計教育成果低落;反應出成大建築系山頭林立,私心太重,因此影響了其畢業生的競爭力。 

陳邁先生有次提醒建築系課程安排的邏輯,在於雖然每一個課程都很重要,但必須有priority的觀念,在大學教育時只能提供中部份課程;又因為不可能深入,傳遞的多只能是觀念、概論;太多建築技術於實務中執行,只有進入事務所才能學習得完整,事務所因此必須扮演再教育的場所。因此大學教育討論的核心應該圍繞:「既然不可能給學生全部,那應該優先給學生甚麼課程?」,但不脫離以設計課為核心整合各科學習的主軸。 

缺乏實務經驗後遺症之一 - 失控的審查機制

我最近受邀協助某專案審查,其中有一份報告書提醒我該設計案已經過十次審查,加上及其它諮詢,超過20位委員於不同階段出現,我看了餘心不忍。 

這件事勾起自己痛苦的回憶,在一個舊倉庫改建的設計案,我遭遇了將近二十次的審查,每次委員幾乎都不一樣,很多意見彼此矛盾,主席要我評估,但又不尊重建築師的決定。將近兩年的設計討論,主席的決議不斷翻來覆去,還有委員落井下石,最後我拍桌抗議。可想而知多數建築師敢怒不敢言,而且面對無窮盡的資源浪費,大家都陷入可怕且議而不決的開會文化。 

這樣的審查機制,除了把建築師的熱情消磨光,而且結果更糟糕。因此我不願花多一點心思在該案上,後來轉為應付;當然完工以後,我拒絕承認這個作品。這種機關真應該被列為101條款「不良機關」拒絕往來!台灣這種機關還真是不少,少有機關能執行得很有效率。 

主辦機關若想做好事情,主席是關鍵。如果委員可以多一點進入狀況,或許也可以避免類似狀況,但又常見委員不當發言,讓類似問題循環發生,這種情形最容易發生在缺乏實務經驗的學者。也有學者把建築師當作學生,像在設計課改圖,甚至喜歡看到因此翻案,彷彿這樣才是盡職的審查。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,不少委員還是非常稱職,分寸拿捏很好。也聽過建築師委員指導另外一位建築師作設計,同時自己也埋怨遭遇這種可怕的體制,真是矛盾。不知覺間,審查委員晉升為設計者,這種現象統稱叫做「大頭症」。 

都審是另一個可怕的場合,結合各領域的專家,不管懂不懂建築,都可以發表看法,建築師上台之前還要準備超過十數份厚厚的報告書,主席也可以導向政治妥協。我擔任都審委員期間,發現選舉來到前,都審就形同虛設;將近一半不須都審的零星案件也被迫到這個場合,機關規定的報告書內容起碼精簡1/3,就可以達到預期效果,也是資源浪費。假設如此勞師動眾對改善環境有益,那也罷了!但法令過於嚴苛,老百性又以事後違章回應,那麼都審的意義何在? 

委員多沒什麼惡意,偏偏很容易失控,讓設計被迫成為綜合大家的結論,成為四不像。我認為委員意見應該節制,審查宜鎖定在:一、提醒是否違反法令。二、預算是否超過。三、是否會造成日後維護管理問題及其他實務經驗分享等。主觀的美學判斷都只能屬於建議,不能成為強制性要求。如果喜歡做設計,委員應該下場參與競圖。我當委員也看過很糟的設計,也一樣要求自己節制表達意見,因為這個設計不可能因為我的意見從60分變成80分,更應該思考從源頭解決,比如遴選建築師的方法!遇到一個過去表現很好的建築師,不就是放手讓他去做嗎? 

溫水煮青蛙的實務界

台灣建築教育偏差(或台灣整體教育偏差),造成只著重設計其他都不管,或只要有錢賺其他都不重要,養成不少缺乏道德觀念的建築師;看看台灣環境中醜陋的建築物、揮之不去的紅包、收回扣的建築師形象便得知。此外,建築師是我所認知最缺乏法律常識的一批人、彷彿除了設計以外,民法知識、契約精神都不重要,這種現象就像進入戰場,就像一群忘了帶鋼盔的人。徒讓不少糾紛發生,如設計費收不到、上法院等,侵蝕著事務所的經營。 

另一種則存著本位主義、自私,要不忙著賺錢,要不就是忙著使自己更有名,完全不顧別人,或成為甲方的困擾,惡化建築師形象。呼籲建改的過程至今,便呼籲大家投入改變的工作,但很少人願意參與奉獻,便一再錯過關鍵改革的契機。執業環境惡化的過程,只是聽到眾多埋怨的聲音。多數人寧可花時間在個人業務,不願投入公共事物,或參與公會,理由多是我很忙,我要忙事務所的業務;如今環境巨變,很多事務所開始沒有業務,也沒有甚麼好忙了! 

監造工作是實務界的惡夢

設計、監造分開是不可擋的趨勢,美國、大陸都往這方向發展是有道理的;在完全沒有配套之下,建築師已經開始被迫面對設計與監造分開的工作模式,我們的處境更加險惡。公會面對工作權切分出去時盲目抗拒,這樣的態度讓監造問題變得更加棘手。 

惡夢之一:技師團體為了爭奪監造權猛下瀉藥,說法就是將監造與監工責任劃上等號,向政府、立法院要求監造權,監造因此變成燙手山芋,害了建築師,也害了從事土木工程監造的技師,在權責模糊情況之下營造場也不用進步了。在這種敵對氣氛下,全部玉石俱焚。 

惡夢之二:建築師逃離不開綁標收回扣的指控。不少人利用這曖昧地帶,補貼設計費偏低的財務問題,建築師收回扣的形象揮之不去,也無法理直氣壯執行監造;收回扣的建築師也是營造廠的惡夢,彼此牽絆。 

惡夢之三:監造責任大過於建築師可以承受的,且侵襲主要業務「設計」。最低標下營造廠產生的機制,使得劣幣逐良幣,讓監造工作危機四伏,風險過高。建築師的命運與營造廠綁在一起,監造的待遇與風險不對價,根本不值得。 

惡夢之四:台灣設計的能量無法提升。監造讓建築師與營造廠彼此牽絆,互為墊被。台灣建築師為何參與國際競圖出線的機率不高?其中之一我認為與此有關。就經驗而言,我早已被台灣的營造水準給嚇壞了,常常想營造廠是否做不出來,籠罩在一個陰影下,如何能挑戰當今前衛設計? 

不敢面對的真相

即使建築師有任何成就,仍然必須集社會資源之大成,代代累積,加以踏著前人的足跡,發光發熱。從王大閎先生開始,台灣創作環境被困住的情況至今仍沒有太多改善,多少創作想飛的翅膀被綁住了! 

在台灣,建築創作的心路歷程,就像「燃燒自己」,更廣泛描述整個文創產業的現況。包括藝術界、景觀、室內、工業設計界等,期待有人可以帶領文創業走出困境。建築師又是其中最大的團體,最有機會當領頭羊,但存著內在的矛盾,根本自顧不暇。泛藝術界彼此很少交流,未能借力使力。社會鼓勵一堆人往文創業裡跳,制度卻不健全,問題全部指向「採購法」。工程會粗暴地對待藝術團體,猶如「採購」不定時炸彈;很少立法委員專精採購法,讓工程會如同化外,沒有人監督。 

公共工程的門檻太高,年輕人很難跨越這門檻,偏偏這又是建築人重要的舞台。這種挫折感會反撲進入到校園,包括畢業找不到理想工作、對未來喪失希望。我不斷提醒:實務界的挫敗,面臨衝擊最終還是回到學界!實務界需要學界的協助,畢竟學界形象高,更有機會參與政府政策制定。惟有彼此瞭解合作,才不致於變成彼此的牽絆。例如:競圖環境巨變,演變成眾多優秀建築師們陸續退出公共工程。老師們請站起來大聲疾呼:「改革評審制度,請事前公佈評審名單。」

 

qrcode
TAIWAN 台灣辦公室
TEL: 886-6-2510265 FAX: 886-6-2510271
zoom@zoomatelier.com
70450台南市北區西門路四段19巷31號
CHINA 四川办公室
TEL: 86-28-85996650
victor@zoomatelier.com
成都市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座16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