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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作品
專欄
相對論建築,跨越彼此鴻溝

 徐岩奇建築師  2010/06/16

 

建築師是一個偉大的行業,可以是國家英雄像柯比意,可以是被崇拜的明星;這是個會不自主叫人尊敬的身分,僅管一般人想到建築師就是很會賺錢,但是很少行業像建築師般受到誤解;建築在東方發展並不同於西方,畢竟東方向西方學習,即使先進的日本建築師走來坎坷,台灣建築學習更為不易,我們對與國際接軌有無限期待時,但前方的障礙,各個彷彿是巨人,比如採購法、技術規則,及公會內部矛盾與錯亂等,都造成極大耗損;這些問題需要耐心做解開死結的努力  

首先建築師身分認知的錯亂,影響深遠,包括教育、考試、執業。在台灣建築師到底是工程師、建商、賣建材、營造商?百姓叫建築師是起厝ㄟ,繪圖的,形象落差極大,老百姓分不清處建築投資公會與建築師工會的差別。建築師無所不能的執業範圍,導致形象模糊,反而設計創作的特質弱化了。這矛盾的問題,就在技師要求修改建築法第十三條爭取建築設計監造權達到高峰,建築師與其它技師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?若談把建築物蓋得更堅固,技師豈不更擅長,那為何技師不能設計建築?建築師的不可取代,在這衝突中逼得建築師清楚認識自己,看來沒什麼不好! 

建築師是藝術家,從事的是大地上的藝術創作,像雕塑家的行為,用的素材是鋼筋混凝土等,必須堅固又實用。因此建築不同於其他藝術的地方,在於建築必須同時滿足堅固(Firmness)、實用(Commodity)、美觀(Delight) 的要求,缺一不可,這是「建築十書」所提,兩千年來未曾動搖的本質問題,其中美觀議題充分反應建築藝術的本質。因此,即使建築物蓋得很堅固、很實用但不美觀,既不能引起認同,有時反而是視覺災難;唯有建築物優雅的呈現,它的堅固與實用才顯得有意義;其中美觀(Delight)的意涵最為抽象,最不容易討論;既不容易討論,也就變成最容易混謠的地方,只要一句美醜是主觀的,就討論不下去,結果台灣城市出現無數醜陋的建築,建築師的角色也被社會遺忘了。 

建築來到當代,又多了必須符合節能的潮流要求,所以建築師必須學習很多新知識,包括永續的設計觀點,以從事其藝術創作。建築師的本質還是藝術家,不同於工程師專精於數字計算及量化。藝術創作無法量化,沒有標準答案,永遠在挑戰權威,與工程的觀點有極大的差別,沒有達當十項標準能為好設計的說法。像台灣綠建築政策量化的模式,與藝術創作觀點衝突  

藝術創作的轄制-以綠建築政策為例

有趣的一個經驗,有次我在金門旅行,看到一棟很醜的建築物想批評,卻看見牆面掛著"綠建築標章",突然之間又不知如何批評;不禁想到當綠建築彷彿是標準答案時,出現「綠建築如果很醜怎麼辦?」或者也不需要煩惱!反正台灣不缺很醜的建築物,美醜早已不重要?政策如何與建築觀點相容,在於這些量化的方法,還是美學至上。 

建築研究所主導的綠建築政策不應無限上綱,政策瑕疵︰例如部份法令限制了「創意」,「綠建築不會比較貴」過於簡化的口號,造成不少誤解;缺乏配套的政策產生傷害,包括沒有增加的設計費,造成建築師財務的雪上加霜。無限上綱的政令宣導造成誤導競圖模式,逼建築師承諾通過多少指標,以贏得競圖,十分荒謬。讓這樣的心結持續惡化,就是害了綠建築政策的永續執行。如果缺乏善意回應,接下來,讓我們準備追問綠色魔法學校執行的過程與成果! 

存在行政、學界與實務界缺乏溝通的問題,這不過是冰山一角。類似量化觀念與藝術衝突的現象還真不少,例如近來不少建築系聘一堆博士,或老師們為了升等去修博士班,博士課程與藝術創作多沒有關係,既對建築設計提升沒有幫助,為何需要一窩蜂去讀博士?這些也多集中在量化知識的累積。 

工程背景的人如果沒有足夠藝術訓練,主導建築政策就是一場災難,偏偏大家都認為自己懂建築。建築究竟是藝術還是工程?從幾所核心學校紛紛從建築工程系改為建築系便知! 

建築教育的象牙塔現象

建築需要學界維持著崇高的理想性,繼續扮演批判督促實務界的角色。但台灣限制建築系專任老師不能執業,不能透過作品說話,就好比限制醫學院老師不可在醫院開刀;在大陸建築系老師剛好相反,因為校內容許成立設計院,老師忙著接業務,出現學生找不到老師的問題,這兩者之間的平衡點就可能是標準答案。因此台灣建築系老師常與實務脫節,存在紙上談兵的現象,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。就在大陸舉辦京奧,上海世博過程,很多建築系老師老師參與設計實務,透過實踐印證理論。設計進步的方法就是不斷做、不斷找尋創作的題材,反省後再進步!建築必須透過作品說話,沒有作品永遠存在失落感。 

世界各地建築執業環境都有其特殊性,台灣執業界的載沈現象也影響了建築教育的目標,教育如果想切割與在地執業接軌,其目標更顯得無以是從,難道鼓勵學生都在國外工作?建築不能沒有遠大的夢想,且在全球化、網路媒體的推波下,這種急迫感不去面對都不行。建築明星化現象,這股流行風潮更牽引著設計教育的方向;方法論、數位工具操作的方法,與過去我們所受的設計教育模式完全不一樣,甚至不再重視傳統的建築圖訓練,結果這些畢業生到事務所適應不良。建築教育的方向可曾迷失?要求老師們負責太沈重了,設計教育是否成功,要看二十年後! 

西方的設計教育到台灣必須轉換,我們多把在西方所受的碩士教育,直接應用在大學教育。建築古典的定義,並沒有因為數位劃時代而改變,就是 Vitruvius 在建築十書所定義的建築是所有技術的總和,必須滿足堅固(Firmness)、實用(Commodity)、美觀(Delight) 的要求。所以只做裝置藝術的設計訓練,或只是搞怪型式,不過是建築的一部份,並不能稱為建築。這些學生畢業未來只能做做室內設計、影像設計?那又怎麼能稱為建築系? 

另一個例子出現在成大,每一門課都很重,造成學生投入在設計的時間太少。設計教育成果低落;這說明了成大建築系山頭林立,不是老師們的私心太重,就是不清楚建築教育的本質,因此影響了其畢業生的競爭力,其招生卻又是最優秀的,非常浪費資源。這幾年成大建築系努力改革,值得拭目以待;分開頒發五年制的建築學士(BA)、四年制建築工程學士(BE)學位不失為好方法;讓沒有興趣做設計的學生,就專著學習工程知識;未來國家考試另立建築技師資格。 

陳邁先生有次點醒建築系課程安排的邏輯,在於雖然每一個課程都很重要,但必須有priority的觀念,在大學教育時一定必須提供部份課程又因為不可能深入,傳遞的多只能是觀念、皮毛;太多建築技術屬於實務觀念,只有進入事務所才能學習得全,事務所因此必須扮演再教育的場所。因此大學教育討論的核心應該圍繞:「既然不可能給學生全部,那應該優先給學生甚麼課程?」 

缺乏實務經驗後遺症之一 - 失控的審查機制

我最近受邀協助某專案審查,其中有一份報告書提醒我該設計案已經過十次審查,加上及其它諮詢,超過20位委員於不同階段出現,我看了於心不忍。 

這件事勾起自己痛苦的回憶,在一個舊倉庫改建的設計案,我遭遇了將近二十次的審查,每次委員幾乎都不一樣,很多意見彼此矛盾,主席要我評估,但又不尊重我的決定。將近兩年的設計討論,主席的決議不斷翻來覆去,還有委員落井下石,最後我拍桌抗議。我算是已經小有名的建築師,可想其他建築師遭遇,多數人敢怒不敢言,而且面對無窮盡的資源浪費,陷入可怕議而不決的開會文化。 

假如這樣的審查機制,能使結果比較好,那也就算了!但除了把建築師的熱情消磨光,其他都不是,而且結果更糟糕。因此我絕不願花多一點心思在該案上,一切都以應付為主;當然完工以後,我拒絕承認這個設計。開玩笑說這種機關應該被列為101條款「不良機關」拒絕往來!這種機關還真是不少,應該說很少機關能執行得非常有效率的。 

主辦機關當然要負責任,主席是關鍵。但是如果委員可以多一點進入狀況,或許也可以避免類似狀況,卻又常見委員不當發言,讓類似問題循環發生,這種情形最容易發生在缺乏實務經驗的學者身上,約一半的機率會遇到。也有學者把建築師當作學生,像在設計課改圖,甚至喜歡看到因此翻案,建築師的臉一陣紫青,彷彿這樣才是盡職的審查。會發生這樣的結果這有三種可能,一、建築師的設計真的很爛,二、這個委員有問題,三、這個委員所作的他自己不知道。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,不少委員還是非常稱職,分寸拿捏很好。也聽過建築師委員為難,甚至指導另外一位建築師作設計,同時自己也埋怨面對可怕審查體制的矛盾。不知覺間,審查委員晉升為設計者,這種現象統稱叫做「大頭症」,只能提醒自己不要犯。 

都審是一個可怕的場合,結合各領域的專家,不管懂不懂建築,都可以發表看法,建築師上台之前還要準備超過十數份厚厚的報告書,主席也可以導向政治妥協。我擔任都審委員其間,發現選舉來到前,都審就形同虛設;將近一半不須都審的零星案件也被迫到這個場合,機關規定的報告書內容起碼少1/3就可以達到預期效果,又是資源浪費。假設如此勞師動眾改善環境有效,那也罷!但法令過於嚴苛,老百性又以事後違章回應,都審的意義何在? 

學者們多沒什麼惡意,偏偏就很容易不當介入設計,讓設計被迫成為綜合大家的結論,成為四不像的作品。我認為審查宜鎖定在一、是否違反法令的提醒,二、預算是否超過,三、是否會造成日後維護管理問題及實務經驗分享等;主觀的美學判斷都只能屬於建議,不能成為強制性要求,委員意見應該節制,以避免晉升為設計者。如果喜歡做設計,應該下場參與競圖。我當委員也看過很糟的設計,也一樣節制地表達意見,因為這個設計不可能因為我的意見從60分變成80分,更應該思考從源頭解決,比如遴選建築師是如何產生的?這個分寸的拿捏在於我的經驗,我有時是執行者,同時我又常扮演審查者。遇到一個過去表現很好的建築師,不就是放手讓他去做嗎? 

溫水煮青蛙的實務界

台灣建築教育偏差(或台灣整體教育偏差),造成只著重設計其他都不管,或只要有錢賺其他都不重要,養成不少缺乏道德觀念的建築師;看看台灣環境中醜陋的建築物,或揮之不去給紅包、收回扣的建築師形象便得知。此外,建築師是我所認知最缺乏法律常識的一批人、彷彿除了設計以外,民法知識、契約精神都不重要,這種現象就像進入戰場,就像忘一群了帶鋼盔的人。因此近來發生不少糾紛,如設計費收不到、上法院等,侵蝕著事務所的經營。 

另一種則存著本位主義、自私,要不忙著賺錢,要不就是忙著使自己更有名,完全不顧建築的未來,或成為甲方的困擾,惡化建築師形象。呼籲建改的過程至今,便呼籲大家投入改變的工作,但一再錯過關鍵改革的契機 。執業環境惡化的過程,只是聽到眾多埋怨的聲音多數人寧可花時間在個人業務,不願投入公共事物、改造侵蝕建築發展的根本問題,理由多是我很忙;如今環境巨變,很多事務所開始沒有業務,也沒有甚麼好忙了! 

監造工作是實務界的惡夢

設計、監造分開是不可擋的趨勢,美國、大陸都往方向發展是有道理的;在完全沒有配套之下,建築師已經開始被迫面對設計與監造分開的工作模式,我們的處境更加險惡。公會面對工作權切分出去時盲目抗拒,這樣的態度讓監造問題變得更加棘手。 

惡夢之一、技師團體為了爭奪監造權猛下瀉藥,說法就是將監造與監工責任劃上等號,向政府、立法院要求監造權,監造因此變成燙手山芋,害了建築師,也害了從事土木工程監造的技師,在權責模糊情況之下營造場也不用進步了。在這種敵對氣氛下,全部玉石俱焚。 

惡夢之二、建築師逃離不開綁標收回扣的指控。不少人利用這曖昧地帶,補貼設計費偏低的財務問題,建築師收回扣的形象揮之不去,也無法理直氣壯執行監造;收回扣的建築師也是營造廠的惡夢,彼此牽絆。 

惡夢之三、監造責任過於建築師可以承受的,且侵襲主要業務「設計」。最低標下營造廠產生的機制,讓監造工作危機四伏,風險過高。建築師的命運與營造廠綁在一起,監造的待遇與風險不對價,根本不值得。 

惡夢之四、台灣設計的能量無法提升。監造讓建築師與營造廠彼此牽絆,互為墊背。台灣建築師為何參與國際競圖出線的機率不高?其中之一我認為與此有關。就經驗而言,我早已被台灣的營造水準給嚇壞了,常常想營造廠是否做不出來,籠罩在一個陰影下,如何能挑戰當今前衛設計? 

不敢面對的真相

即使個人在建築有任何成就,仍然是集社會資源之大成,代代累積,加以踏著前一代建築人的足跡,發光發熱。從王大閎先生開始,台灣創作環境被困住的情況至今仍沒有太多改善,多少創作想飛的翅膀被綁住了! 

在台灣,建築創作的心路歷程,就像「燃燒自己」,更廣泛描述整個文創產業的現況。包括藝術界、景觀、室內、工業設計界等,期待有人可以帶領文創業走出困境。建築師又是其中最大的團體,最有機會當領頭羊,但存著內在的矛盾,根本自顧不暇。泛藝術界彼此很少交流,未能借力使力。社會鼓勵一堆人往文創業裡跳,制度卻不健全,問題全部指向「採購法」。工程會粗暴地對待藝術團體,「採購」的是不定時炸彈;很少立法委員專精採購法,讓工程會如同化外沒有人監督。 

實務界遭遇的困境,我曾經透過文章論述,如台灣需要「符合國際標準的建築制度」、「為未來找出路」、「美麗新世界何時到來」等;這些問題造成公共工程的門檻太高,年輕人很難過越這門檻。這種挫折感會反撲進入到校園,包括畢業找不到理想工作、對未來喪失希望,豈不令人憂心?我不斷提醒實務界的挫敗,面臨衝擊最終還是學界!實務界需要學界的協助,畢竟學界形象比較高,更有機會參與政府政策制定。惟有彼此瞭解合作,才不致於變成彼此的牽絆。例如:有不少建築系老師告訴我不願參與競圖評審,領2000元但很容易惹禍上身。競圖環境巨變,演變成眾多優秀建築師們陸續退出公共工程。老師們請站起來大聲疾呼:改革評審制度,請事前公佈評審名單 。

明天過後

因為建改社的成立,我與陳邁先生有比較多的接觸,一陣子就會接到陳先生的電話,聊「國家大事」。如今因著這次文集的邀約,談談建築界不敢面對的真相,事實上也不脫離建改社內部常常討論憂心的事。執業、教育、考試無法切割來談;也因為彼此糾纏不清,持續混沌,直到最近大家逐漸感受焦慮! 

面對中國設計勢力的崛起,面對全球化的問題。上海世博其間,大陸的建築界日夜操兵,台灣的建築界精英卻英雄無用武之地;如果台灣栽培的人才注定要流失到大陸,楚才晉用,難道這是無法阻擋的趨勢。

期待跨越彼此的鴻溝,學界、行政與實務界,建築界與藝術界,甚至建築界與土木界,彼此攜手合作。如果有共同必須挑戰的敵人,那就是僵化的政府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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