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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作品
專欄
為未來找出路

徐岩奇   10/12/2004

為了傳遞目前正在奮鬥的年輕建築師心聲,我曾經投稿過美麗新世界何時到來〞一文於2003/4TA台灣建築,並進行過兩次的連署,分別針對自己所屬的建築師公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。主要訴求分別為希望建築師與所屬公會反省自躬,進行內部改革,及要求政府修正採購法與相關行政制度style="font-family:"新細明體","serif"">這些訴求同時希望喚起建築師自覺、自律的精神,秉棄駝鳥心態,誠實面對我們所處的現況,勇於批判不合理的現象,為未來找出路。也希望將這些困境傳達,聯合集體力量,共同突破困境。 

堅持理想性與使命感是永續的道路

建築人在學校不是很會批判、勇於挑戰嗎?怎麼面業主時,大夥兒都便成唯唯諾諾,為五斗米折腰呢?不同於在學校教育高舉的理想性,現實不免讓人沮喪。目前業界不景氣,卻提供反向思考的機會,新一代的建築人需要的是〝自救宣言〞,越是要堅持理想性與使命感,告別說一套做一套,自我反省,才可能找到一條新的出路。 

不可能透過建築師從業致富,這是我一開始投入這個工作的體認,無論是投入在公共或私人工程設計,專心提升建築設計文化,對這個環境持續貢獻專業、付出愛心,才是永遠不變的職志,與永續的道路。 

參與公共工程,找尋成功方程式

由於公共工程最能提供機會,闡述對建築的看法,所以參與公共工程設計,無非是大部分建築師的夢想,若是一生能有一次機會,有時也就滿足了。公共工程也提供很多年輕人一展夢想的舞台,沒有過人的出生背景,但可以透過公平競爭,贏取機會,一展抱負。藉由公共工程的亮麗表現,再找尋民間建築投資者提供的表現機會,也表現好成績在私人工程上。這樣的過程,成為國內外建築師努力付出,比較有機會成功的一種模式。同時能參與公共工程是種榮譽,畢竟它象徵建築師過人的競爭力,也是其中之佼佼者,自認第一流團對不會在這塊領域上缺席。 

公共工程畢竟有帶領示範作用,在整體環境提升工作上,是重要指標。多數的建築或都市革命,公共建築扮演催生角色。無論參不參與,關心並監督公共建築政策是建築師的職責,這也是社會公民的義務。 

只是過去政府的公共工程多被當作資源分配用途,供人上下其手,建築界對公共工程多投以異樣眼光。若政府作莊主導騙局,所有人對競圖過程質疑,讓人失去信心時,一切事情都不具意義。如今看到部分政府改變的決心,從制度面設計希望導入正軌,這值得肯定;但政府與建築人之間的互信的關係重建,需要時間與更多的指標,這需要大家來努力! 

建築師更不應該置身度外,當從自身做起,起碼我們都能唾棄買票與關說文化,斷絕與民意代表勾結,讓一切回歸專業競爭,保有建築專業的一點尊嚴。一旦贏到到機會,不輕易帶過,奮力表現,作出可以傳世的好作品,建立口碑。建築人當捨殺雞取卵、短線操作是不歸之路。 

努力作出成績,扎好根基

在我們這一輩建築師投入設計實務後,對於不景氣,加上外在不友善的環境容易產生極大的挫折。不同以往,建築師可以憑藉政商關係,無須努力就可以有做不完的案子。如今越不景氣,有才氣的建築師越顯得突出,所以努力充實專業能力是絕對必要的。珍惜每一次難得的機會,努力作好成績,是贏得業主信任,再與賦予更大責任必要的過程。 

透過集體發聲,關心公共議題

投入公共工程後,才發現我們的公共工程制度豈只千瘡百孔,而無辜的年輕一輩建築師,一開始便必須承擔過去錯誤的包袱,我們所遇的問題並非現今才發生,這是從過去不斷累積下來的……。被壓榨的設計酬金與工作條件、向甲方嚴重傾斜、不合理的合約與無限的責任承擔…… 

過去的政府、業主是建築師的衣食父母,業主扮演惡婆婆,建築師是被虐待的小媳婦,公會則是附庸。不願得罪業主的心態,再加上綁標收回扣之惡習,也因此缺乏立場,如此一來惡性循環,也造就了台灣建築環境嚴重沉淪。建築執業環境惡劣,不也事件建築師自己搞壞的?建築師之間的惡性競爭,破壞了工作環境,接者自己也受害,整個社會的觀念也被誤導。我們應該有勇氣向不合理的環境說不,提出建言,這當然也是為大家好。在發聲之前,建築師必須先潔身自愛,贏得尊敬。建築師如果不過像一個商人,眼裡只有生意,沒有理想性,尊嚴也不可能自己來到。 

整體執業環境不會自己變好,假如我們對這個有問題環境,持續保持沉默,就無需埋怨,沒有人替建築界來發聲,除非我們自己。自私,只顧自己的利益,只會帶來傷害,自己也會是受害者。 

改善執業環境,不也是提升台灣整體國力?為了這個社會好,發聲當然是理直氣壯,因為這不是為建築師個別利益。不能姑息問題一直發生,有問題應該勇敢講出來,否則等到水淹到鼻子時,喊救命就來不及了。 

採購法必須修正

政府採購法訂定的精神一開始就錯誤。它將建築師、藝術、音樂等設計創意工作者、學者承攬政府規劃工作等一律稱呼為廠商,等同於營造廠或產品供應者的採購對象。再加上以低價採購的僵化觀念,套用在建築師身上,執行過程就像被當作賊來偷國庫,處處防弊,設限重重。政府當初制定採購法,對於建築等藝術創作工作特性似乎是一知半解制度上沒有〝設計價值〞的存在。導致合約模式就稱之為勞務採購,向建築師等進行採購勞務。稱呼錯誤導致尊嚴受損也就算了,問題是母法精神錯誤,導致子法與相關辦法錯誤連串。服務費率制度建立就將設計價值與成本忽略,建築師被當作〝畫圖的〞,畫一張圖哪需要多少錢?多少時間就夠!設計工作所需投入成本與時間常被甲方蔑視,有理講不清。 

採購法整體精神錯誤,因此工程會的標準勞務採購契約就跟著繼續錯,其中有四分之一的內文與建築師工作無關,出現履約保證金、營業稅、初驗、覆驗、保固、機具保管、品管、退貨等屬營造工作性質的條文規範。這份範本並供各地方政府、機關當作標準契約,真的就有地方政府以錯誤稅法向建築師課稅、收取履約保證金等錯誤百出的行政動作,承辦人員只敢以最嚴苛、僵化之解釋,進行甲乙方互動,深怕圖利,完全不願採用既存之彈性制度。競圖後又議價打折,約不得不簽,簽了約不作也不是,甲乙方吵成一團,時常就叫建築師認栽,吃定了建築師不敢得罪業主。於是專業者不能無後顧之憂,專心為建築環境效力,耗損在行政工作上,導致工作品質也受影響,問題還不是又影響到政府施政績效,與實質人民的福祉,基層業務承辦人員也承受極大壓力。 

建築師與行政單位是對立的?其實不然。有效率的制度,作出好成績就是公務員的業績。採購法架構出問題,承辦人員為了保護自己的結果,緊縮大部份可以將事情作好的可能,到頭來事情還是沒做好,糾紛不斷,又四處滅火,好的建築師也陣亡了,連交出一個好建築工程目標也模糊了,不知道我們還剩下什麼? 

設計不當的制度殺傷力極為嚴重,建築師每天寫公文解決合約糾紛,或認栽,痛苦不堪。就耗損在糾紛不斷的合約,何來力氣提升建築文化。什麼樣的採購法,就採購出什麼樣的結果。採購法結構出了問題,何能談提升台灣的設計創意產業?設計案取得先別得意,做得越大賠損越多。因為相關行政程序過於複雜,到處都是地雷,年輕建築師經驗不足,容易誤觸陷阱與觸法,這樣的制度不利國內建築新秀之栽培。 

制度的制定好比搭舞台,現在這個舞台沒搭好,就叫建築師上去表演,就是傷害建築專業,更遑論國際接軌。目前將公共工程視為職志的事務所,多數是國內最頂尖的設計團對,其中大部份經營出現極大危機:財務困難、事務所無能力栽培新人,與提供合理的條件留住人才,建築師背負無限大的責任、委屈與經營壓力。如今問題也蔓延到學界,建築系學生畢業越來越多,但少數願投入事務所辛苦的工作,或找不到工作,事務所也無法提供機會。制度問題影響深遠,國內多數優秀團隊受害,如此一來將造成設計界斷層,下一階段灣建築競爭力堪慮。這樣的問題牽連更廣,建築設計工作的下游,如結構、電機技師、材料供應商等的執業環境也受牽累,。政府剝削建築師,建築師剝削技師,國內專業技師創意工作的提升,一樣受到壓抑不平等對待,全部一起陪葬。難道要放任制度上錯誤的問題,逼使大家一個接一個熄燈? 

我們當理直氣壯一起來呼籲:國家建築政策制定,與國土永續的發展政策需要尊重建築專業的聲音,建築專業的尊嚴是不容侵犯的,這一切錯誤應該終止。採購法與相關子法必須盡快修正,並根本改變其精神。 

建築技術規則該翻修

去年底,經國際評審決選出的阿里山奮起湖國際競圖案,是個全木構膠合梁設計,令人眼睛一亮,它也到了威尼斯雙年展展出。最近得知受技術規則防火構造篇的約制,被迫要求設計變更,考慮修正以鋼構為主,不禁憤慨!木構造推動了超過四年仍然原地踏步,這本落伍的技術規則,讓木構造實踐困難重重,可以理解很多人批判說:「營建署官僚阻礙台灣建築的進步,是台灣建築沒有創意的元兇。」很多關心木構造,推動綠建築觀念落實的人,對這樣的過程不耐煩與失望,甚至早就放棄了。 

事實上,這只是冰山一角,台灣同時擁有全世界最嚴格的建築法規與最失控的都市環境。技術規則規定太嚴、窒礙難行,大家就以二次增建規避建照審查,違章成了台灣的常態,建築管理形同虛設。技術規則抄了人家早已丟棄的版本,沒能力知道為什麼。現在變成國外可以的,國內不可以,處處限制建築創意,對實質違章等一堆亂象卻束手無策。何時才能誕生本土的,觀念先進的技術規則? 

教育制度與實務界逐漸脫節

現在的建築系專任老師被教育部禁止開業,或執行建築實務工作(但可以設立研究室接規劃工作?);升等依據以發表論文為主,或實務工作成績(既不准開業,何來實務成績);聘任博士人數作為建築系辦學成績之評估依據。如此的政策制定,又再次突顯中央制定法令的粗糙,不理解建築專業之需求,為何越俎代庖,制定扼殺建築專業發展之規定?而且影響建築專業最關鍵之建築教育。 

這樣的規定,我發現建築系的老師一窩蜂跑去唸博士班;建築系畢業設計規定,出現可以不必作畢業設計,以研究專題替代的畸形現象。建築界傑出的設計人才以學士,碩士為主,全世界皆如此,卻無法轉任建築系當專任老師。專任老師作設計實務工作被教育部為難,無法透過實務操作教學相長。博士級的專任老師就拼命做研究、寫論文發表,關鍵的設計教育的工作誰來執行?學生畢業後,認知與實務界落差逐漸擴大。在如此畸型的建築教育制度下,競爭力如何延續?教育部主管高等教育政策的長官們何不鬆手?交給建築領域學者專家,協助制定合宜的制度。 

建築系的老師、學生對目前業界的動態,也需要保持關心。建築教育最大目的希望栽培出傑出的設計人才,公共工程議題當然衝擊學生的未來,與切身利益。業界目前需要學界更多的支持、聲援。 

團結、集結、彼此扶持

漢寶德先生在今年國際講座開場演講時,提到「建築師要彼此扶持,相互幫助」在我心中有極大的迴響,因他正呼應我們正在關心與進行的事。如今改革的力量與聲音雖然仍是少數,但力量如果能集結,它將是非常可觀的。曾旭正老師鼓勵「建築師要團結,團結真有力」。 

我們2004年中開始發動連署,要求政府修正採購法,與要求政府正視不合理合約對建築環境的傷害,並要求檢討修正。得到建築師界與學界極大的迴響,連署人數超過150人,其中有備受敬重的陳邁、陳柏森、吳明修、謝英俊等資深建築師與夏鑄九、曾旭正、喻肇青、郭中端、吳光庭等老師。這份連署函得到工程會與林盛豐政委立即且正面的回應。這些呼籲改革的聲音、力量逐漸壯大,獲得肯定與重視,並勢必成為主流。這是建築人關心台灣建築環境的大團結與心聲。 

最近我們也計畫在南部成立公共建築論壇,希望集結更多有共識者,推動與政府機關常態性的對話,作為政策制定過程的參考。透過民間參與的力量,同時督促建築師公會的正常運作,這些動作都是希望透過力量的集結,形成正面的影響力量。 

建築師公會要加油

建築師公會是建築專業交流的平台,同時也是社會的公器,應該是個理想性極高,備受社會尊崇的專業團體。不單單只是關心建築師團體的利益,更應關心公共議題,留意監督政府建築與環境政策,並參與建議。有次,我與公會前輩爭論這個觀念,並以高掛在公會牆上的匾額「建築師的任務,在為全民創造優良的生活環境」為支持前輩竟然說:「那是對外才這樣說啦!」建築師團體形象低落其來有自,建築師除了〝看起來〞應該很有錢以外,還剩下什麼呢? 

公會若喪失理想性,也喪失對都市、環境的論述與政策影響能力,那公會存在的意義又何在?一個創設數十年的專業公會,難免包袱沉重,但若將自己格局作小,像個利益團體,或者那真叫人失望。地方公會關心的主題,仍然不脫離賺多少錢、節金要分多少、要辦哪一種旅行、聯誼、紅白包多少,運作起來像農會、漁會。這當然與社會期待的公會功能相去遠矣,這也是造成建築師團體形象低落的原因之一,如今講話當然不具公信力。採購法訂定時建築師公會缺席(據說那時大家都忙著賺錢),造成如今自己公會建築師執業的困難,處處遭受委屈,公會要負起很大的責任。外在仍視建築師為光鮮亮麗的一群,認知有著極大落差,事實上建築師正面對委屈的對待。所有的人都在問:我們的公會到哪裡去了?要是醫師公會,不都帶領上街頭了嗎? 

建築師公會要加油,否則也會面臨淘汰。公會要反省自躬,所有的成員當然不能自身於度外,我們都要來參與,否則也不要埋怨。公會如果不長進,每個建築師當然都要負責。 

與其失望,不如參與質變

對公會失望何其多,有位我的同梯提及:「第一次參加公會月例會就決定永遠與公會保持距離」,公會在很多建築師的眼中,是沉重的負債。「與其失望,不如加入公會的運作,促使質變是我們年輕一代的責任」這是我們近來的共識,這個年輕的力量也必須集結,變成全國性的自覺,爭取成為幹部,集體加入公會的運作,促使它質變,成為好的影響力。 

同時呼籲公會重視其應該擔負的社會責任,堅持建築師之理想性與使命感,積極對環境政策發言,向政府提供高瞻遠矚的政策建議。同時要有像老大哥的榜樣,

共同提升相關專業技師的執業環境,在專業分工原則下,共同努力提升台灣建築文化。 

努力突破困境,與國際接軌

年輕建築師正學習如何經營事務所,被人事、財務搞得焦頭爛額之際,還得面對不友善的制度與環境。面對內外交迫的環境,越困難越是要找尋踏實的感覺。不斷在建築設計等本分上交出好的成績,這是建築師贏得肯定的方式,畢竟這是建築師的天職。 

找尋國際接軌則是必要努力的方向,綜觀國際的情勢,我們還有多少機會?在制度極為不利的條件,近年來各地新興的新銳設計團隊折損的情況,豈是外在所理解,這些好不容易出現的機會,恐怕會曇花一現。我們這一代恐怕註定必須不斷衝撞制度,無奈地損耗在非專業的事務上?幾年跌跌下來,目標豈不更為清楚,就是先督促與協助政府建構有遠見的制度。 

建構有遠見制度,絕對是政府施政的優先

配合國家政策,挑戰2008觀光倍增計畫舉辦的國際競圖,與接下來2008台博也計畫於明年中開始辦理國際競圖,這一陣子台灣成為舉辦國際競圖最熱絡的一塊基地。政府希望台灣建築借重國際經驗,邀請國際級的建築師來到台灣,同時鼓勵國內建築師進場切磋,共同激盪提升台灣地景地貌,這一切當然樂觀其成。 

但是,可認知舞台沒搭好,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。缺乏符合國際標準制度的問題,不僅國內建築師受難,同時也會變成一個國際笑話。採購法將建築師當廠商,要向國際級的建築師採購勞務?東拼西湊的建築技術規則,讓建築創意在台灣變成不可能;基層承辦單位受約束於這些法令,再加上官僚氣習,建築文化受到極大箝制,請外國建築師來也沒用。 

自從台中市政府國際競圖案至今,制度的問題曾否被拿來深刻檢討?顯然大家尚未從其中學到功課。就我所知,這一波國際競圖中,多數的工作現在都處於停擺,無法進行下去或走味了。我好奇的是這些承辦單位,如何拿著採購法的標準,請這些一流的國際團隊接受,或這些團隊希望邀請一流的結構工程公司Ove ArupSDG時,這些高額的顧問費誰要出,成本加公費法怎麼派場?Zaha Hadid也能來參一腳更好,很遺憾她可能會缺席,否則工程會和營建署肯定忙翻了。

 這一套非建築專業認同的制度,最近就直接面對國際標準的檢驗。難道要在兩年後,這一批國際級的建築師帶著罵聲離開台灣時,我們才來驚覺台灣的確缺乏一個有遠見的制度,這個荒謬的結局會讓台灣信用賠光阿 

比較憂心的是,突然有一天我們才發現,事情沒做好原來是我們自己沒有準備好,但是卻要這麼高的代價才能證明,這已經又過了好幾年,而且傷害已造成。期待政府聽得到這樣的呼籲:建構有遠見制度,絕對是政府施政的優先。 

建築師公會當然要跳下幫忙,畢竟藏富與智於民。在國外受建築教育,有國外工作經驗,臥虎藏龍的建築專業的人才豈不多藏在建築師公會內,大家都應該來幫忙。 

持續改革是必要的,是漫漫的長路

回顧四年前發生的九二一新校園運動,這件建築界的大事,不僅呈現國內年輕建築師不凡的設計水平,同時設立標竿鼓勵後進者追隨、持續超越。建築師界熱烈回應,源於一封教育部的公開信。這封重要的公開信宣示政府重視建築的決心,尊重建築專業及展現同理心,盡可能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,邀請國內好手進到災區貢獻專業與愛心。教育部范巽綠次長與重建委員會林盛豐副執行長(現行政院政務委員),扮演政府內部最關鍵政策推動改革者,在曾旭正老師、人本教育基金會顧問李其然先生、台大城鄉所同仁、謝英俊、陳邁、林志成、呂欽文建築師等,這批理想性格濃厚、使命感強烈的人聚集催生下誕生。排除民代等黑金介入評選、關說、包工程,以最有利標突破僵化採購制度,擔當黑函攻擊。這些擔當,激勵了、喚起了建築界良知的認同,爆發累積的能量,短時間內交出不平凡的成績單。新校園運動精神,就是政府單位行政願意傾聽專業建議,進行改革,再加上建築師投報以無比的愛心,努力貢獻專業。這是國內建築界承接宜蘭經驗、新竹經驗,另一個了不起、階段性的成就。 

當時我年紀尚輕,事務所剛開張,就獲得評審給予難得的機會,感動莫名之下,十三個月全部奉獻給本所第一個處女作廣英國小,包括住在南投,以工地為家的六個月,然後得獎受肯定。當時故事就這麼發生,有人搭好舞台,我很幸運從旁觀者變成演員,倉卒粉墨登場,有機會當閃亮的主角。 

築師當然比較喜歡當炫麗燈光下的主角,但沒有舞台或跛了腳的舞台,無從表演起或等同上摔跤場時,就要考慮自己應該也來幫忙搭舞台,或搭舞台別人來演,我們來欣賞也不錯。沒有關鍵人搭舞台,如何能有戲演出,誰來接棒繼續當關鍵人?就像九二一新校園運動時,那一批至今仍令人敬重、無私的關鍵人。繼承新校園運動精神,持續改革,改革畢竟是漫長的路,離國際接軌有多遠,這句話就有多真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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