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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採購法修法 擺脫制度桎梏

建改社長期呼籲及推動修採購法,15年來推動修法的階段性歷程,終於在4月31號完成三讀。如同吳思瑤立委的感言提醒:「防弊與興利同等重要」!「防弊過了頭的思維」,才造就了如此「劣幣逐良幣」的惡法和文化,讓政府變成「惡公婆」的代名詞。台灣薪資的停滯與採購法實施至今二十年「剛好」同步; 制度僵化成為國家進步的障礙,不僅重大計畫推不動,甚至偏差的制度文化殺人,造成建築界精神領袖、暨國家文藝獎得獎主陳邁先生過世的憾事!

 
世人所熟悉的雪梨歌劇院背後有段故事:1955年當時37歲的年輕丹麥建築師烏松Utzon設計風帆般造型的「草圖提案」,在評選過程戲劇性地獲得伯樂,評委沙利寧Saarinen的親睞。但開始執行過程波折不斷,包括需求、預算、施工方式變更等,又整整花了十年才由工程師透過計算機應用,完成結構設計化成現實,1973完工時預算暴增14倍。烏松和澳洲政府在過程中鬧翻,一生未親自踏上這個作品,成為澳洲歷史上的恥辱。其在2007年成為世界文化遺產,定位為人類文明的不朽成就。這個案例成為歐美的教科書,思考在制度設計上精進、彈性等避免再發生憾事,但無礙於往後持續挑戰更多偉大的公共建設,如龐畢度中心、倫敦千禧年計畫等。
 
我們關心:在台灣是否因僵化的採購法,讓追求卓越與創意變成天方夜譚?真正用心投入的人反而被視為麻煩製造者?像烏松這樣的天才處在台灣,是否會因評選制度設計不良:如太年輕沒有業績、沒提結構可行方案、沒能在預算內執行完成、沒提出可行施工方法、保證品質等而被判出局?即使他能幸運贏到比圖,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工作被罰倒,直接送101停權?可悲的是這樣的事在台灣天天發生……。以土木背景為主的採購機關真正了解建築?還是自絕於國際,自成一套沾沾自喜的奇怪制度?採購機制如果不夠精準,那對其涉及到的所有產業,都是場災難!
 
對比二十年的921新校園運動的成就,現在的設計停滯、保守,年輕人未能出頭天,營造業技術停滯,就知道採購法的桎梏多大!感謝為本次完成此次採購修法的辛苦付出的吳思瑤立委,雖然問題並非就此全部得到解決,被扭曲的採購文化更需要災後重建,也著實跨出一大步!深深期盼不僅是承辦、包括審計、檢調、法官等也須再教育,鬆綁公務員對圖利罪的恐懼,讓專業者才能真正成為機關的夥伴,共同攜手推動台灣的進步。
 
建築改革社社長 徐岩奇建築師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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