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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瞻建設,護理師也來當評委?

 幾天前蘋果日報報導標題:砸八千萬蓋石虎公園,瞎!評委竟是「鎮公所護理師」。網友留言「台灣公共建設幾乎都是外行凌駕專業...」、「前瞻建設的錢,小英政府就是這樣規劃的嗎?」。這只是冰山一角,類似情形不只是發生在鄉公所,也發生在台北、台南等六都,及其他縣市。也不只是在前瞻計畫才發生,早已出現在各類評選場合,如此不堪情景到如今才被注意。這則報導,顯示社會已體認:「健全的評委制度不是最基本的?」

 

舉筆者熟悉的設計領域:台灣的建築、景觀競圖評審委員,經常十個只有一個是設計專業,其他有退休公務員、退休校長、工程界、不同專業各一個。承辦機關說合法,但專業覺得不受尊重,浪費成本對牛彈琴,因此發誓不再參加該機關的評比。這種傷痕也烙印在土地上,全民皆輸!

 

原因之一,有在公部門當差的朋友指出,因專業委員時間很難喬在一起,為求績效及執行率,只好用自己公部門的主管來當委員!甚至也有人反應,遭遇過用掃地工友充人數的荒唐紀錄。這樣的組織當然選不出有「前瞻性」的設計。更何況找機關代表當評委,便宜行事外且容易被質疑內定,及不當利益輸送。

原因之二,機關搞錯了評選和之後審查各自不同目的。評選過程像伯樂挑千里馬,找出有「前瞻性」的設計,所以需要找該領域專業當評審,例如評選建築就找建築專業,評選景觀就找景觀專業,評選橋樑就找橋樑專業。因為設計關乎環境、生態、文化、技術、美學、預算等,一向關注「統合性」,非不同專業背景者能掌握。待決選後視情況才需不同專業參與各階段審查,如此即可補強跨領域的不足。

 

最近工程會進行了一個重大的制度變革,以「事前公布評審名單」為原則,避免機關黑箱作業,外界無不給予掌聲,但需進一步重整評選委員資料庫。先前開放由評委自行填寫其專長,並且沒有過濾,成了當今的亂源之一。例如應限制景觀科系畢業的,才能填寫其具有景觀專長,以此類推,除非透過審查證明其跨領域專長。再限制機關代表(業主代表)人數,包含退休公務員比例,著實有其必要。

 

政府正在進行各樣前瞻建設計畫,避免類似案例,選不出好設計等同投資打水漂,建立「前瞻性」的評選制度,尚不會太晚。

 

 

徐岩奇/建築師、建築改革社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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